从“药人”到医生
医路回顾7
问:你知道我国的医学注册条例始于什么时候吗?在那之前,学医者被受聘担任什么职位?
答:在18世纪末叶,本地学生被送去印度马德拉斯医学院学医。毕业后回国受聘为药剂师(apothecaries)的职位,但是薪酬不过是英国医生的一半。他们受制于15年的合约,而且没有升职的机会。这样的待遇越来越不受欢迎,直到1901年在顾及本地人的福利,药剂师的职位改称为助理外科医生(assistant surgeon),并享有新的薪金制。
随着医学领域的发展,1906年,我国实行了医药注册条例(Medical Registration Regulation),以调整医生的素质以及管制医疗保健的品质,确保医生保持一定的水准。凡医学考生必须参加一项考试才算是合格的医生。
〔图文来源:卫生部《马来西亚医路回顾》(Malaysia's Health—A Journey Through The Decade》〕
文章来源:
图/ 文:卫生部《马来西亚医路回顾》.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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