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非西医就无王管?5大法管制传辅业者 违法可被停牌
医句话: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及不同事业蓬勃发展的强而有力武器,更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在医药领域亦如此,通过明文规定让来自五湖四海的医学受到法律保障,也让人民可以安心就医。在我国,任何从事传统与辅助医学(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T&CM)的执业者在刊登任何形式广告前,须遵守所谓的5大法令,这也让人民登门寻求治疗时更为安心。
“不管黑猫或白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在抢救人命上亦如此,只要能救活患者,传统与辅助医学(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T&CM)也不应排除在外。
事实上,对大部分亚洲或拉丁美洲地区的国家人民而言,对传统与辅助医学包括中医、土医等非主流医学恐怕比西医更为熟悉,皆因这些‘医药知识’都是从小就已耳濡目染且根深蒂固。
打个比方,以华裔而言,一旦发现近期身体有‘热气’,那就会多喝一些由数种中草药组成的凉茶来降温;再来若是遇上天气转阴,就会吃些温热药膳,如包含几种药材组成的肉骨茶等。
因此从另一方面来看,隶属传统与辅助医学下的中医常识其实早已深入民心,比起对西医的医学知识的认知有过之而不及。
其实中西医各有所长短,西医的原则是当一个人生病后,医生通过药物或手术等改变或干预身体活动;至于中医的原则是用中药(包括中草药)来增加患者的身体免疫能力。
非西医即列入传统与辅助医学
根据大马的国情是以西医为主,至于非西医则列入传统与辅助医学,其中包括广为华裔熟悉的中医(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以及马来传统医学(traditional Malay medicine)、印度传统医学(traditional India medicine)、顺势疗法(homeopathy)、整嵴疗法(chiropractic)、整骨疗法(osteopathy)及伊斯兰医学(Islam medical practice)。
近年来随着教育普及,人民的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加上COVID-19疫情肆虐这几年,更让越来越多人愿意‘花钱买健康’,也使到医药广告遍地开花。
数码时代的来临意味着医药及保健广告已到百花齐放的时代,这类广告以无孔不入方式进入每个人所接触的不同平台,包括报章、杂志、传单、电视台、电台及社交媒体(如WhatsApp、脸书、脸书Messenger、小红书、抖音等)。
登广告须符5大法
既然登记、招牌或场所设置是归地方政府及市政局管辖,而内容用字则须符合国家语文局等要求,那是否有其他法律层面问题是业者须注意呢?其实是有所谓的5大条文。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阐明,有别于西医包括私人医院、诊所或检验中心等在刊登广告上是受到卫生部旗下医药广告局(KKLIU)的管制。
从事传统与辅助医学有关的业者,若想要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时,须把5项重要法律条文包括守则等列为首要须遵守,否则一旦触犯其中之一,轻则会面临罚款,重的话甚至须受牢狱之灾,或者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法律后果,所以必须谨慎视之。
我会建议业者在刊登任何形式广告前参考相关指南,而这些指南皆可在传统与辅助医药管理局的官方网站httpss://moh.gov.my/tcm下载获得。
禁用医生Dr缩写称号
第一条是2016年传统与辅助医药法令(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 Act 2016)(Act 775,775法令)。根据这一法令有两个条文须加倍注意,也就是第33条文及第29条文。
先说前者即33条文,它提及任何传统与辅助医药的注册业者不得就任何传统与辅助医药的治疗、医药或健康状况服务作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声明,从而影响了患者签购这类服务。
业者一旦违法,初犯的话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后续再犯的话,罚款不超过5万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29条文,在提及注册业者不得使用传统与辅助医学委员会明文禁止的任何称号或缩写。委员会于2022年4月14日在宪报刊登这项通知,并于同年4月15日即翌日即时生效。如今相关通知皆可在传统与辅助医药官方网站下载以用作参考或指导。被禁止的称号包括医生(doctor)、执业医生(medical practitioner)、住院医生(medical officer)、医疗顾问(medical consultant)、内科医生(physician)及顾问专家(consultant specialist),同时也禁止缩写包括Dr.或Dr。
这类限制是为了避免公众误认为业者有资格从事现代医学(西医)或进行手术,除非业者为已根据1971年医药法令第50条文下注册的医生。一旦注册业者使用了任何被禁止的称号或缩写,委员会将把业者列入观察名单,假如在接下来的24个月内继续使用禁止的称号或缩写,将会被撤销注册。
由于西医包括私人医院、诊所或检验中心等在刊登广告上是受到卫生部旗下的医药广告局(KKLIU)管制,不管是刊登在纸版媒体、电子媒体或社交媒体都须提出申请且获得批准后才能刊登。但传统与辅助医学业者的广告内容则不受医药广告局管制,也因此多年来不少民众对传统与辅助医学的广告内容感到混淆,为何明明是属于卫生部一份子,却似乎没王管呢?
免费咨询广告防踩钢线
其实这是广大民众错误的认知。尽管传统与辅助医学的广告不受医药广告局管制,但并不意味着广告的内容可吹得天花乱坠。一旦被隶属卫生部旗下的传统及辅助医学管理局(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 Division,T&CMD)执法单位发现有触犯法令的内容,业者除了会面对罚款之外,亦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甚至被吊销注册等。为此,我会建议有意要刊登广告包括宣传的传统与辅助医学业者,可在刊登前咨询有关 单位的执法人员,以确认所刊登广告及宣传没有抵触法令。
须强调,有关的咨询服务是免费的,业者可通过电邮方式([email protected])或拨打热线03-2279 8100向执法单位主任达祖医生(Tajul Iqmal bin Tajul Arus)查询更多详情,包括避免触犯我国法律。
纸媒社媒皆可登传辅广告
那传统与辅助医学的业者可通过哪些合法途径来刊登商业广告如诊所开张呢?其实这取决于业者的目标群众,并没有特别限制。
业者可以选择在报纸、杂志等主流印刷媒体刊登广告,亦可通过印制名片、传单、布条、横幅、海报或广告牌等,或者是在电台、电视台等电子媒体打广告,也可以在社交媒体如脸书、网站、优管(Youtube)、小红书、抖音、IG等进行正确的宣传。
场所事宜归地方政府管
何谓正确的宣传呢?最直接就是不能包含任何声明、功效及患者对业者的感言;须注意的是,传统及辅助医学管理局并不监管医药场所的事宜,包括业者的登记、招牌及场所设置等。
因为这类事宜是归地方政府部门或市政局等,因此业者所使用的招牌尺寸大小只须符合地方政府如市议会或市政局的规格即可。至于内容用字则须符合国家语文局(Dewan Bahasa dan Pustaka,DBP)或语言文学研究所的要求。
不可抹黑同行 广告须获MAB批准
第二项须注意的传统与辅助医学执业者职业行为守则(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for T&CM Practitioners),这是传统与辅助医学委员会于2021年制定的强制性执业标准,包括在广告内不得含有抹黑其他执业者的内容,包括从事同一执业领域或其他执业领域。
再来在任何形式的广告中使用患者的感觉(包括个人见证)都属于对公众有关他所提供服务的一种含蓄鼓励,这是不被允许的,同时广告也不应包含公众、体育或娱乐人物等知名人士的代言。任何业者若被发现不遵守职业准则,除了会受到纪律处分,也会被吊销注册资格。
初犯罚3000监1年
至于第三项须注意的是1956年医药(广告及销售)法令即290法令,在此法令下第4A条文下阐明,任何人不能参与刊登有关传统与辅助医药技术和服务,以用于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的任何广告,除非该广告已获得医药广告委员会(Medicine Advertisement Board,MAB)的批准。
若注册业者违反第4A条文,一旦罪成,初犯将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是后续再犯,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值得一提的是,医药广告委员会(MAB)是负责批准仅限私人医院、诊所、放射诊所和医学实验室所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广告。这些广告通常指的是医疗机构所提供有关治疗、预防或诊断任何影响人体的疾病、损伤、虚弱或影响人体状况的技能和服务广告。
公众可用SisPAA投诉
第四项须注意的是1971年医药法令(Medical Act 1971)(Act 50,50法令),根据相同法令第33(1)(f)条文,任何传统与辅助医药注册业者皆被禁止在企业或公司名称中使用‘诊所’、‘药房’或‘医院’等术语或任何具有相同含义的同等术语,否则被视为犯罪行为。
一旦定罪将面临初犯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若后续再犯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不仅如此,在之前曾提及的传统与辅助医药执业者职业行为守则中也提到这点,若是有业者触犯,将在2016年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第35(3)条文下受到纪律处分及吊销注册资格。
最后就是1951年药剂师注册法令(Registration of Pharmacists Act 1951)(Act 371),在此法令下,传统与辅助医学的执业者不得使用‘药剂师’、‘化学家’或‘药师’的称号或在企业、公司或药房的名称中使用具有相同含义的术语。以上所提及的称号仅限于在1951年药剂师注册法令(371法令)第7条文下注册的药剂师。
纪律处分及吊销注册
若是执业者违反上述法令,将被处以不超过50令吉的罚款,并在违法行为持续期间每天进一步罚款50令吉。同时在传统与辅助医药执业者职业行为守则也提及这项禁令,违反此禁令的执业者将在2016年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第35(3)条文下受到纪律处分及吊销注册资格。
那来到最关键也是公众最想知道的,那就是如何举报未经批准的传统与辅助医药诊所广告呢?答案是公众若发现任何涉嫌违反大马传统与辅助医药相关技能和服务的广告,可以通过卫生部的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提交正式投诉。 ”
**温馨提醒:文章与广告内提及产品、服务及个案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看诊依据,须以医生的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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