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炸伤眼 勿用清水洗 无论轻重 马上送院
医句话:
新年燃放烟花庆节已成惯例,但因烟花致伤双眼病例时有所闻。因眼睛受创导致视力严重受损的几率高达10%至25%,伤者当中孩童不占少数。如无完善的护眼配备,民众还是远离烟花或爆竹,避免演变成无可逆转的局面。
“佳节眼睛创伤病例最常见为烧伤。烟花及爆竹含火药,这些成分迸出绚丽色彩的烟火,却可产生无可估量的爆炸力。当发生爆炸时粒子四处散开,如近身爆炸物,就会伤及眼睛。
另一种眼睛受伤的情况是,眼部受到外创后,眼球内部结构受伤但眼球壁没有破裂,即是封闭型眼球伤害(closed-globe injury)。最严重的伤害是眼睛受到压缩,并无法承受猛烈冲击,导致眼球内外严重受创,包括眼球壁破裂、视网膜撕裂、表层被烧毁致眼角膜缺损等,甚至造成视网膜脱落,此为开放型眼球伤害(open-globe injury)。
眼球受压视网膜脱落
何以视网膜脱落会在此情况下发生?当眼球遭受外力压缩时引起反弹,内部遭受拉扯使视网膜破裂,造成视网膜脱落;眼睛的中心充满一种似胶状物体(jelly-like substance)的‘玻璃体 ’(vitreous)溢出,亦会造成视网膜脱落。此伤况亦可被列为封闭型眼球伤害。
美国医药图书馆旗下的Pud.Med资料库,于2010年发布关于开斋节期间马来西亚东海岸因烟火致伤眼睛的报告。此报告针对2008年9月10日至10日17日间,东海岸3所医院接收的30名眼部伤患中,34只眼睛被烧伤;有10%的人失去视力,其中儿童占70%。
这30名眼部病患年龄介于2至43岁,29人为男性;烧伤占60%,40%是因烟花爆炸所致,有50%的病患是围观者,他们都没有使用任何护眼配备。
每6人1视力严损
在一项针对沙地阿拉伯2003至2019年间,发生烟火致伤眼睛的病例研究中,150人送院救治,127人为男性。59人为围观者,91人是燃放烟火者;大部分为封闭型伤害,占64.5%。每5人中,就有一人失去视力。
另一份题为《烟火致眼部创伤:关于发病率、严重程度、结果与预防》2010年审查报告中,以17篇研究文献计算出创伤严重性与视力下降的数据。这些患者中,视力水平减半者占56.8%,视力严重受损16.4%,失去眼球者占3.9%。
上述数据显示,每6人当中就有1人因被烟花弄伤而造成视力严重受损,大部分为年轻男性。
这项报告指出,严厉执行烟火立法国家,眼睛创伤率减少87%。
殃及睫毛角膜 重创失视力
佳节期间眼部被烟火烧伤或炸伤事故时有发生,行医这些年,我都会收治1至2名病患,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眼睛被烧伤一般殃及眼睫毛及眼角膜;重创下会失去视力,几率达10%至25%。其它后遗症包括眼睛出血、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脱落及创伤性视神经损伤等。更甚的是,眼睛受重创内部遭挤压、穿孔的病例也曾发生,情况较罕见,胥视事发时的距离和烟火的种类。
前述提及的封闭型伤害多由爆炸造成。眼睛受伤能导致轻微或永恒的视力受损的问题以及其它伤害。如被射向上空的火花击伤眼睛,眼球壁并无破裂,但内部结构如晶状体被损坏,可引发白内障,无法传送光感,导致视力下降。
除了晶状体、视网膜损伤及眼睛出血,有时亦会造成无可逆转的视神经损伤。
须回诊查眼疾风险
在治疗方法上,着重于3方面,首先是即时治疗,给患者服食抗生素、消炎药;滴眼药水,滋润眼睛加快复原。其二、对于眼睛内部受伤的患者,则有需要动手术的可能,如缝合伤口、去除白内障、清除积血、视网膜脱落手术等。
第三则是后续性的复查,此部分主要是针对后遗症的监督。伤者都必须在完成上述治疗后,进行回诊,因为眼伤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眼疾,如后续性的白内障、继发性青光眼、视网膜脱落等。如诊断出这些病症,就得服药或动手术。
先用净布纸巾遮盖眼
眼睛被高温外物如爆竹、烟花等致伤,送院就医前,一些注意事项须严守,以防加剧伤势。
我们首先用干净的布、纸巾等物品,遮盖被弄伤的眼睛,此举旨在保护已受伤的眼睛。此外,家属或伤者切勿使劲按压、搓揉或擦拭眼睛,以免遭二度侵害。
人在受伤后的第一处理方法就是清洗或消毒伤口;同样地,很多人在眼睛受伤时的下意识反应也是用水清洗,这是错误的做法。
当眼睛被爆炸物烧伤,大多数人直接以清水清洗附着于眼睛内外的火药残留物,事实上,这些看起来汙黑的残留物是‘无伤大雅’的。
我要提醒家属,切勿使用清水或任何液体来清洗眼睛,因为自来水或其它不明水源极有可能含有细菌,如不慎以之清洗眼睛,这将会使伤势变得更加严重。
如真有必要,我的建议是使用瓶装水或是已煮过的开水,在清洗时也只局限于眼睛外部,不可深入内部。此做法亦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我认为还是能免则免。
勿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眼睛受伤非同小可,有些伤势也许从表面上看来并无大碍,可是,眼睛内部是我们肉眼无法目及之处。千万别抱着侥幸的心态,事发当下请立即把伤者送往最近的医院或眼科中心救治,以免演变成无可逆转的局面。
最后要注意的是,尽量勿给伤者进食或饮水,尤其是孩童,家长一般会以水或食物来安抚孩子哭闹及情绪。
然而,如此一来有可能会影响治疗的进度。那是因为若伤者的伤势属紧急情况,必须进行手术治疗,此前要是曾进食或饮水,则需再等待一段时间方可动刀。
6岁童玩烟花失右眼
佳节期间是眼睛受伤的‘季节’,被送院的患者中孩童占不少数,有者小小年纪因此而失去一只眼睛,令人看了心疼。
我有一个年仅6岁的病患,他是在开斋节期间被送来医院。事发前,他在屋外玩烟花,其右眼被手中的烟花烧伤,而意外发生时并无大人在场看守。
经过检查,其伤势包括眼周表面被烧伤、眼睑毛烧毁及上眼睑遭割伤。其右眼内出血,眼角膜与神经损坏;因为烧伤伤口太严重而导致角膜轮部缺血(limbal ischemia)。另外,所有支撑眼球晶状体的部件功能也变弱,最终演变成白内障。
经救治仍逃不过永久失明的噩运,此后都必须经常到医院进行回诊,因患上继发性青光眼的几率非常高。
尽管男童的另一只眼睛完好无损,但也有可能受到影响而损坏,风险虽低,这也是会发生的情况。
罪成罚款100监1个月
我国禁止售卖或私下燃放爆竹及烟花,然而每逢年节,无论是华裔、巫裔或印裔,我们仍然能听见烟花与爆竹声此起彼落。
据我所查知,根据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3(5)条文,燃放烟花者罪成可被判处100令吉罚款、监禁1个月或两者兼施;凡非法收藏、售卖或拥有烟花爆竹者,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和第8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1万令吉、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
我们在各大节庆场合中所观赏的烟火表演,都是由专人操作,他们有一套守则,比如燃放者戴上护目镜、工作人员与燃放点保持一定的距离等。
民众必须知道,烟花或爆竹就是一种易爆物,其危险性极高,若非由专业人员来燃放,这将对自身安危带来危险。
刑罚过轻 甘于冒险玩乐
这类易爆物一旦爆炸或燃烧会伤及双目,有些孩童的眼睛遭灼伤后,除了面对种种后遗症,有者还失去了视力。
我认为,上述的刑罚过轻,以致于国人甘于在险中牟利及玩乐。我国需要更强而有力的执法,来杜绝这些殃及人命的危险活动。
撇开罔顾法纪,我更关注的是安危及性命。民众应当对此警惕,勿让悲剧发生。”
烟花伤眼1问:佩戴隐形眼镜风险更高
问:佩戴隐型眼镜者如被烟花弄伤,会有什么后果?
答:我没有医治过这样的伤者,但我认为,佩戴隐型眼镜者有更高的风险。如果眼睛被烟花烧伤或炸伤,后果相当严重。当强烈的外力击中眼睛时,会发生几种可能性,一是隐型眼镜融化,二是“消失”,最糟糕是被硬推送至眼睛内部。即使我们戴着眼镜,但若靠近事发点,同样也会被弄伤。所以我强烈建议民众,如果你没有佩戴保护眼睛的工具,最好是远离烟花或爆竹。
**温馨提醒:文章与广告内提及产品、服务及个案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看诊依据,须以医生的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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